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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日期:2020-06-12 23:38 浏览:2273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庐”战略,优化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意见并经县委编委同意,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符合引进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男性;

2.具备中级及以上社会化职称资格;

3.有在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担任生产厂长八年及以上经历,且目前仍从事本岗位工作
“年龄要求”中“45周岁及以下”为“197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社保参保证明。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307室(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水务集团共同负责。

报考人数不少于2人,仅有1人报名的,经县研究同意后直接进行考察。

(二)面试

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进行面试。不足的,则直接采用考察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末位入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担任污水处理厂厂长时间长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确定(下同)。直接进行考察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技术水平、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由县水务集团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参与。

考察结束后,由县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排名顺序。

(四)体检

拟引进人选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主要包含:胸部DR、梅毒抗体、抗HIV、心电图、血压、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肾脏B超检查等。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考生主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集体研究的排名顺序情况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引进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按照集体研究的排名顺序情况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引进人选。引进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限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引进人才设置5年的最低服务期,服务期内引进的人才离岗的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事项处理。

引进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聘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三、主要待遇

本次引进的人才年薪20万元,按规定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引进人员首聘期内,按照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水务集团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水务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22750  县水务集团

          0551-87332015  县人社局

          0551-87388050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0551-87328645  县人才办

    监督电话:0551-87328122  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2日

信息来源: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